随着 ES6 的广泛应用,似乎其实还有一些它的特性,明明推出时影响巨大,却并没有掀起多少波澜。本文尝试着探究它,搞清楚它是什么,它能做什么,以及为什么它不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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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久前,正好是我以前端身份工作的一周年。很难相信,毕业前迷茫得找不到北的我,会在没多久后找到一个与自己兴趣相投的职位并且决定长期发展。人总是是要向前看的,但有些时候也需要回顾,我想就这篇文章,来记录这一年里踩过的大大小小的坑,和经历前端风云变化的一些事。
JavaScript
JavaScript,一种直译式脚本语言,是一种动态类型、基于原型的语言,内置支持类别。它的解释器被称为JavaScript引擎,为浏览器的一部分,广泛用于客户端的脚本语言,最早是在HTML网页上使用,用来给HTML网页增加动态功能。然而现在JavaScript也可被用于网络服务器,如Node.js。
在1995年时,由网景公司的布兰登·艾克,在网景导航者浏览器上首次设计实现而成。因为网景公司与昇阳公司的营销合作,加上网景公司管理层希望它外观看起来像Java,因此取名为JavaScript。但实际上它的语义与Self及Scheme较为接近。
为了获取技术优势,微软推出了JScript,与JavaScript同样可在浏览器上运行。为了统一规格,1997年,在ECMA(欧洲计算机制造商协会)的协调下,由网景、昇阳、微软和Borland公司组成的工作组确定统一标准:ECMA-262。因为JavaScript兼容于ECMA标准,因此也称为ECMAScript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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